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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時事評論] 酒後駕駛應否加重刑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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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後駕駛應否加重刑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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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由 lemans 周五 8月 28, 2009 2:26 pm

星島日報 寫到:
"賽車偈王"遭醉車輾頭亡

曾在賽車場上身經百戰的電單車好手,退役後擔任車行技術總監,被譽為「偈王」,昨跳槽新公司首天上班,為帶兒子看醫生,延遲壹小時駕駛新僱主給他的電單車履新,途經東區走廊,遭壹輛橫衝直撞「醉車」輾爆頭顱慘死,遺下妻兒及遺腹子,亦令死者家人頓失所依。

東區走廊昨晨發生慘烈車禍,奪去壹名「好爸爸」性命。消息稱,肇事私家車司機,較早前已在灣仔撞車後不顧而去,詎料行經東廊再度失事,造成人命傷亡,因涉嫌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,被警方拘捕,稍後以壹萬元保釋外出,月底返警署報到;現場封路四句鐘,車龍壹度塞至灣仔。

港澳大馬車壇享盛名

慘死鐵騎士,為馬來西亞 籍電單車手約翰.德斯蒙德.丘(John Desmond Hew),三十九歲,與港人妻子及四歲兒子同住,其妻懷有身孕,預產期在九月。丘是八十年代著名電單車賽車手,退役後擔任車行技術總監,擅長「修整」賽車,在港澳及大馬車壇享有盛名,他原在紅磡壹車行任職,最近被港島壹車行挖角,昨跳槽新公司首天上班,剛巧兒子抱恙,帶兒子看醫生延遲返工。

警方消息稱,三十壹歲男子區X傑,昨晨十時四十分,駕駛俗稱「掃把佬」旅行私家車,在灣仔行駛,至馬師道及鴻興道交界失控,先撞交通燈箱,再撞壹輛私家車,但不顧而去,被撞私家車司機報警調查。

遺下百米長煞車痕

肇事「掃把佬」飛奔東區走廊東行中,全速向筲箕灣逃遁,至和富中心對開,駛出快铫爬頭,超越阻其去路的私家車,但失控撞向路中央石壆,再反彈回路中,斜向衝前約五十米,直抵慢。

此時,退役電單車手約翰.德斯蒙德.丘,駕駛綿羊仔電單車沿慢駛至,被「掃把佬」私家車狂撼,人與鐵騎被撞至分離,丘拋落地上,再被「掃把佬」私家車輾過,當場頭破血流慘死,鐵馬翻側地上滑行,車身損毀,碎片橫飛。

肇事私家車衝力未減,再撞向左邊石壆及衝前二十米,橫勤在慢上,車頭嚴重損毀,車頭摺曲,司機受傷,路面遺下長約壹百米車胎痕,車胎痕跨過死者陳屍位置,被爬頭私家車司機報警。

酒精測試 超標40度

警方、消防員及救傷人員趕至,封鎖現場三條行車調查,證實鐵騎士已死亡,用帳篷遮蓋屍體,救傷人員將肇事私家車司機送往東區醫院治理,有人承認曾飲酒,接受酒精呼氣測試,證實超標四十度,警方同時發現他涉及先前灣仔撞車後不顧而去的案件。

肇事司機經治理後出院,但因涉嫌酒後駕駛、危險駕駛、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、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,及交通意外後未有報案被捕帶署助查。

現場壹度封路,東行交通擠塞,車龍伸延至灣仔,至下午壹時,死者屍體舁送殮房,警方拖走涉事兩車,現場解封。

港島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,現正調查車禍肇因,呼籲目擊者致電三壹零六 八八零零與警方聯絡提供有關資料。

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,估計肇事私家車當時車速達壹百公里,撞擊力十分巨大。

這段新聞是發生於2008年7月5日早上,現時酒後駕駛最高可被判<彿>款二萬五千元、監禁三年及被『記十分』,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.你認為酒後駕駛應否再加重刑<彿>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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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由 lemans 周五 8月 28, 2009 2:26 pm

我認為需要加重刑罰.因為過往太多車禍涉及酒後駕駛,所以一些涉及酒後駕駛奪命車禍,刑罰應加重至二十年或以上才對!
leman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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